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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

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

辽财预〔2014〕687号
2014-12-22

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

辽财预〔2014〕687号

各市(不含大连)、绥中、昌图县财政局:

现将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106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省财政厅

2014年12月22日

附件: 20160620013504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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